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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積極推進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改革

2018-06-28 09:35 來源: 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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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積極推進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改革
年底前完成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移交工作

近日印發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2018年將國有農牧場承擔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納入地方政府統一管理,年底前完成全區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移交工作。

《方案》提出將國有農牧場經濟社會發展納入地方統籌規劃,優化資源配置,推進強農惠農政策全覆蓋,實現國有農牧場與周邊區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共享共建水平明顯提高;促進國有農牧場減輕負擔,輕裝上陣,優化管理,加快發展。

據了解,農牧場將被剝離的辦社會職能分為社會行政性職能、社會事業性職能和社會服務性職能,包括11大項、24小項,涉及國家備案的170家地方國有農牧場。

《方案》明確了5項改革具體任務:加強國有農牧場社區建設;因地制宜推進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改革,結合各地實際,採用一次性移交、分步移交或管辦分離的方式,做好教育機構、公立醫院等辦社會職能的人員、資産移交工作;完善國有農牧場社會事業發展保障機制;妥善解決剝離職工的社會保險接續問題;妥善處理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形成的債務。

《方案》要求,國有農牧場辦社會職能移交過程中産生的改革成本由對改革承擔主體責任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承擔。

據悉,自治區國有農牧場改革領導小組將開展全面督導檢查,對於工作進度慢、工作質量不高、保障措施不力的地(州、市)政府,將採取通報、約談、函詢等方式進行追責。自治區財政將統籌中央補助資金,對改革進度快、改革效果好的單位適當予以補助。(記者 石鑫)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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