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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7月起調高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2018-06-29 19: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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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6月29日電(記者 黃浩苑)為充分發揮最低工資標準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職工的收入水平,廣東省政府最新印發《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7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本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準。其中深圳、廣州執行一類標準,深圳市調整為2200元/月,廣州市調整為21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3元/小時;二類標準調整為172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4元/小時;三類標準調整為155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3元/小時;四類標準調整為141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11個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元/小時。

廣東省上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2015年,第一類標準為1895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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