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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企業未按要求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將追責

2018-07-07 16: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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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7月7日電(記者王井懷、馬曉媛)記者從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獲悉,這個省決定從本月起開展焦化行業環保整改達標排放“回頭看”專項行動,焦化企業未按要求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的,將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説,焦化行業環保提標改造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措施。此次行動重點檢查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無組織排放治理情況,揚塵管理情況和開展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改造情況。

專項行動將對今年以來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監督性監測數據、現場執法記錄進行全面梳理,凡一個季度內日均值超標天數超過20%以上的和未按環保執法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任務的,視為嚴重超標排污企業,一律實施停産治理。

山西省明確,對縣(市、區)範圍內發現1戶焦化企業未按要求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的或2戶焦化企業存在嚴重超標排污行為的,由設區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規追究縣級相關領導責任;對設區市範圍內發現2戶焦化企業未按要求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的或3戶焦化企業存在嚴重超標排污行為的,由省環保廳提請省委、省政府按幹部管理權限對設區市相關領導實施問責;對省級抽查發現存在假整改,欺上瞞下行為的,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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