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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溫天氣作業引起的中暑可列入工傷

2018-07-25 16:3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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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7月25日電(記者 都紅剛)針對入伏以來的持續高溫天氣,西安市人社局規定,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的職業性中暑可列入工傷範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按照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從業者一般是長期在高溫環境下作業,有高溫接觸史,如鋼鐵工人、建築工人和環衛工人等。並且必須通過西安市指定的4家職業病診斷機構的中暑診斷,被確認為“職業性中暑”後,才可以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4家職業病診斷機構分別是:西安核工業四一七醫院、兵器工業五二一醫院、西安鐵路疾病預防控制所、西安市中心醫院。

此外,各類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向勞動者支付每人每天25元的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西安市人社局表示,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企業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同時,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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