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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當前汛期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

2018-07-30 15:36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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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
當前汛期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的通知
市監價監〔2018〕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為切實加強汛期市場價格監督檢查,規範市場價格秩序,保持重要商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利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價格監管,嚴查價格違法行為

(一)加強生活必需品價格監管。加強糧油肉禽蛋菜奶鹽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管,組織力量開展市場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對因自然災害導致生活必須品供應偏緊、價格上漲較快的商品,加大檢查頻次,協同相關部門組織生産供應,嚴肅查處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

(二)加強生活服務業價格監管。密切關注醫療、餐飲、停車等領域的價格情況,以市場重點檢查、提醒告誡、政策宣講等方式,指導經營者做好明碼標價、收費公示工作,規範經營服務行為;督促經營者誠信經營,嚴格履行價格承諾,依法查處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價外加價、不履行價格承諾、借汛期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

(三)加強交通價格監管。加強對交通運輸、車輛救援服務和高速公路收費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漲價、價外收費、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

(四)加強能源價格監管。要加強對成品油、天然氣、液化天然氣、壓縮天然氣價格檢查。重點關注價格變化、庫存數量、庫存週期變化等情況。對有關企業、社會組織,以及提供服務的單位,存在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擾亂市場秩序,推動能源價格過高過快上漲的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

(五)加強商業零售價格監管。加強對線上線下商品零售企業以及電子商務平臺的價格法律法規宣傳,督促經營者完善促銷方案,規範價格行為。要對大型購物中心、商場超市以及消費者舉報、新聞媒體反映集中的經營者進行重點檢查,依法查處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行為。

二、充分發揮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作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借助全國12358價格監管平臺以及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做到監管精準定位、舉報實時處理,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舉報量增多、反映集中的問題,立即組織專項整治,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健全舉報應急響應機制,接到突發事件舉報要規範答覆內容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第一時間進行處理,做到現場指揮、實時取證、穩妥處置,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健全應急監管預案和工作機制,統籌安排各級應急執法力量和執法裝備,一旦發生異常天氣情況或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監管預案,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規範。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汛期價格平穩

(一)細化實施方案。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週密制定工作實施方案,細化監管調控措施,完善應急機制,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精心組織開展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嚴格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層層傳導責任,落實到人。

(二)加強市場價格重點檢查。當本地出現自然災害時,市場價格出現較大幅度上漲,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同志要親自帶隊,深入市場一線開展價格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對違法性質嚴重、社會影響較大、屢查屢犯的經營者,依法從重處罰,及時曝光一批價格違法典型案件,形成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有效震懾。

(三)加強輿論引導。做好汛期輿論宣傳和政策解讀,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新媒體等多種媒介正面宣傳引導,形成良好社會預期。加強價格輿情監測,全面回應社會關切,及時發佈真實信息,澄清網絡謠言,維護穩定的市場價格秩序。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8年7月27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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