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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發佈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修訂版

2018-08-03 09:26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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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市財政局修訂的《天津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日前出臺,並於2日舉行政策發佈會。本次發佈的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較原辦法有較大突破,從各個方面為天使投資基金“鬆綁”。新辦法大大提高了天使基金對初創期科技企業的投資金額和投資額度,有利於增加天使基金投資的自主性和積極性。

據介紹,引導基金規模為5億元,主要是參股設立天使投資子基金(以下簡稱子基金),及對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直接投資。引導基金對子基金的參股比例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30%(各級引導基金參股比例須低於50%),且不作為子基金的第一大股東或最大出資人。子基金為有限合夥制的,引導基金不作為普通合夥人。對投資企業不控股。

新辦法將子基金對單一企業的最高投資額由“200萬元”調整為“子基金規模的15%”。子基金按初創企業規模、需求及發展階段等實施差別化投資,對單個企業最高投資額不超過子基金規模的15%。將被投初創企業凈資産的限額由“5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提高了子基金投資項目的靈活性,有利於子基金的市場化運營。將子基金組織形式由“公司制”增加為“公司制或有限合夥制”,將進一步發揮子基金管理市場化優勢和子基金管理機構的專業化優勢。

為支持子基金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新辦法將子基金存續期由“3+2+2(投資期3年+回收期2年+最多延長2年)”修改為“7+1(存續期7年+最多延長1年)”。即子基金存續期一般不超過7年,在子基金股權資産轉讓或變現受限等情況下,經子基金出資人協商一致,最多可延長1年。

同時,新辦法仍然保留了“天使投資失敗後優先核銷財政資金權益”“引導基金五年內可按原值退出”“引導基金收益可按一定比例獎勵管理機構”等優惠政策。

據了解,我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自2015年設立以來,發揮政府基金的引導作用,吸引了一批天使投資人和投資機構關注並投資于天津市初創期科技企業。引導基金目前共參股8支子基金,總規模3.77億元,引導基金參股1.02億元,已投資科技企業23家,總投資額4500萬元,其中通過基金投資招商引資落地到天津市的科技企業共7家,帶動銀行對科技企業開展投貸聯動610萬元,優化了我市創新創業,促進了科技企業快速發展。(記者 張璐)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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