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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提高省級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水平

2018-08-07 08:17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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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了《關於調整省級職工醫療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完善省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高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減輕參保職工就醫負擔。

本次政策的調整,是在對近幾年省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執行、基金運行情況做深入調研、摸底、分析的基礎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原則,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職工日益增長的醫療保障需求、基金結余水平等因素,經過精心測算、充分論證、廣泛徵求意見後研究出臺,旨在確保省級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通知》對省級職工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用耗材中乙類項目、血製品和吸氧製品的個人自付比例平均下調了10%;將高值耗材的最高限額調整提高到7萬元。

下一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重點做好省級醫保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對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了解,及時解決執行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將好事辦好,保障利民政策的全面落實。(實習記者 陳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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