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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危險廢物貯存超過一年將重點監控

2018-08-11 14: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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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8月11日電(記者 陳灝)為加強危險廢物治理、解決危險廢棄物帶來的環境安全隱患,山東省近期出臺政策,提出將採取措施強化危險廢物源頭控制、推進處置設施建設、加快清理危險廢物存量。對危險廢物貯存時間超過1年的企業,將列入重點監控名單,實行“挂單銷號”。

山東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山東有6個市尚未建成綜合處置設施,大量危險廢物長期貯存,存在環境安全隱患;危險廢物處置規範化管理及設施運營水平不高,影響處理效果。

山東省提出,對以危險廢物為原料進行生産或者在生産中排放危險廢物的企業,將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提出並實施減少危險廢物的使用、産生和資源化利用方案;對轄區內尚無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或處置能力嚴重不足的地區,嚴格控制産生危險廢物的項目建設。

在存量危險廢棄物的清理上,山東省將建立管理臺賬。其中,對危險廢物貯存時間超過1年、貯存設施不符合環保要求、貯存量飽和或超限的産廢企業以及收集的危險廢物貯存時間超過1年的危險廢物經營企業,將其列入重點監控名單,實行“挂單銷號”,防範環境風險。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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