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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將於近日公佈

2018-08-17 07:15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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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將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並於9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黨中央、國務院便利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學習、創業、就業和生活的重要文件。辦理居住證可享受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

公安部副部長侍俊表示,這次制定出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已實行一系列惠及港澳臺居民政策基礎上,針對一些港澳臺同胞反映使用來往內地(大陸)通行證在辦理網上購票、自助取票、旅館住宿、金融業務等不太方便的問題,推出的又一項為港澳臺居民謀福利的實實在在的便民惠民措施,目的就是要讓港澳臺居民能夠在居住地享受到與內地(大陸)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務和便利。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兌現承諾的具體行動,也是增進港澳臺居民福祉的便利化、人性化的重要舉措。

據介紹,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根據本人意願,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辦理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以及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還可享受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以及在內地(大陸)住宿旅館,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務,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消費等9項便利。(記者 朱琳)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