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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共有産權房政策徵求意見 購買5年可轉讓

2018-09-12 15: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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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9月12日電(記者 荊淮僑)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1日發佈《關於推進共有産權住房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廣東城鎮無房家庭可購買一套産權佔比不低於50%的共有産權住房,購買滿5年可轉讓。

徵求意見稿提出共有産權住房作為政策性住房,面積標準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為主。符合條件的城鎮無房家庭可購買一套共有産權住房,並享受與購買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戶、入學等公共服務。

徵求意見稿提出,在價格方面,由供應主體委託房地産估價機構在共有産權住房配售前按照“一房一價”進行評估。同時,承購人的産權份額為承購人實際出資價格佔共有産權住房評估價格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其餘部分為政府等供應主體的産權份額。

根據徵求意見稿,滿足購買共有産權住房不少於5年等條件的,允許承購人轉讓。其中增購或轉讓價格參考同時期、同地塊、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滿足購買共有産權住房不少於10年等條件的,允許承購人一次性增購代持機構所持的産權份額,取得完全産權,住房性質轉變為商品住房。

徵求意見稿明確,在分配方面,供應對象的配售排序,可根據申請人的住房困難情況以及家庭財産、居住年限、工作情況、申請時間等因素綜合評分確定,也可通過公開搖號、抽籤等隨機選定方式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符合共有産權房供應對象要求的,可優先享有共有産權住房購買資格。

徵求意見稿同時規定,共有産權房和商品房同一小區的,共有産權房應納入所在小區統一管理。建設單位或物業管理不得在共有産權住房和商品住房之間設置圍墻等物業隔離或設置其他歧視性措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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