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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
向新區下放181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

2018-09-19 10:51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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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向雄安新區下放部分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提出向雄安新區下放181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省政府有關部門和雄安新區管委會將在通知印發後20日內完成銜接落實工作,並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提出,181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主要包括實施專科教育的高等學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審批,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教師資格認定,建立衛星通信網和設置衛星地球站審批,社會團體成立、變更、登出登記,律師事務所(分所)設立、變更、登出許可,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設立審批,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危險廢物轉移跨省審批,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核發,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廣告發佈登記,華僑回國定居審批,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等。

181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涉及省政府有關部門,主要包括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無線電管理局、省國家安全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體育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統計局、省林業廳、省外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糧食局、省能源局、省外專局、省地理信息局、省文物局、省人防辦等。

通知旨在落實好雄安新區全面深化改革各項目標任務,確保各項改革激發活力、催生動力。省政府有關部門將嚴格按照規定做好行政許可事項下放工作,制定下放工作方案,委託事項以簽訂委託書等形式落實。加強業務培訓,將下放事項的審批條件、運行程序、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等與雄安新區管委會搞好對接,防止出現審批監管脫節、缺位。雄安新區管委會將對接收的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制定承接方案和規範管理措施,確保銜接到位。建立清單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審批行為,優化審批環節,明確審批時限,切實提高審批效能。(記者 原付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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