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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政府調整62項部門行政許可事項

2018-01-21 08:59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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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政府日前決定調整62項省政府部門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優化營商環境,提高群眾辦事創業便利度。

在調整的62項行政許可事項中,取消地質勘查資質審批、對外承包工程資格審批等9項;部分取消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在林業部門管理的自然保護區、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審批(核)1項;下放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廣告發佈登記等4項;部分下放供水經營企業經營許可證核發、食品生産許可等7項;委託下放産品質量檢驗機構資格認定、電梯安裝改造修理單位資格許可等32項;部分委託下放採礦權轉讓審批、採礦權變更登記等7項;凍結審批礦産資源補償費減免、在國土資源部門管理的地質遺跡保護區內從事科研教學等2項。

省政府要求,對取消(含部分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審批部門一律不得再實施;對下放(含部分下放、委託下放和部分委託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下放部門要與承接部門做好交接工作;省直部門要按照 “法定職責必須為”的要求,依據職責切實加強行政許可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加強對州市的指導和培訓,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記者 陳曉波)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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