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福建省再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省級行政許可事項

2018-02-12 10:38 來源: 福建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記者11日獲悉,省政府決定再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其中再取消2項、下放5項(含委託),調整28項。

取消內容包括對外承包工程經營資格許可和排污許可證核發。根據環保部的最新通知,省級取消排污許可證核發,市、縣仍然保留。

下放的5項內容為:人才仲介服務許可中的設立人才仲介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設立中外合資人才仲介服務機構審批;設立職業介紹機構審批中的設立職業介紹機構審批、設立中外合資(合作)職業介紹機構審批;設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中的設立民辦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審批,設立中外合作與港澳臺合作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經營範圍為省際);農業植物檢疫審批中的農業植物調運檢疫、從國外引種檢疫審批。

調整的28項內容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及分支機構執業許可的審批、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發等。(記者 嚴順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