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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結果

2018-09-26 08:06 來源: 審計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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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48號公告:2018年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

2018年第二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
(2018年9月25日公告)

審計署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審計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續加大對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力度。2018年第二季度,繼續組織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和37個中央部門、10戶中央企業進行審計,重點關注了“十三五”規劃重大工程項目建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推進,“一帶一路”倡議落實,“放管服”改革深化等情況,並對以往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了跟蹤檢查。此次抽查了1540個單位、2439個項目,涉及資金4187.4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451.12億元。

一、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的好做法好經驗

從2018年第二季度審計情況看,有關地區和部門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結合實際,主動作為,一些經驗做法值得總結推廣。

(一)規範清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推進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加強政府債務預算管理,穩妥有序防範化解債務風險;山東省集中清理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

(二)結合産業發展、生態保護等落實扶貧政策,加大民生投入。如文化和旅遊部推動實施鄉村旅遊扶貧工程;上海市扶持發展小規模、多功能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停收部分貧困山區高速公路一類橋隧車輛通行費;吉林省加大對貧困殘疾人幫扶投入;湖南省落實塵肺病農民工基本醫療救治救助政策。

(三)推進重點區域大氣、水環境治理,加強生態修復工程建設。如京津冀三地加強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建設;湖北省宜昌市通過分類管理、引導企業轉型升級等方式破解“化工圍江”難題;江西省推進電能替代工作,減少煤炭等帶來的污染物排放;寧夏回族自治區隆德縣加大投資治理黃河支流渝河水體污染;甘肅省慶陽市實施“再造子午嶺”生態修復工程。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業成本。如商務部推進商務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安徽省依託電子政務內網對國家重大政策落實情況實行“賬單式”管理;廣東省佛山市出臺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措施;重慶市清理規範“村(社區)證明事項”。

(五)創新管理模式,推進産業轉型升級。如中國鐵路太原局集團有限公司積極開展多式聯運建設,助力物流業升級;陜西省細化工業結構調整任務,推動落實“中國製造2025”各項工作;湖南省長沙縣積極探索鄉村産業振興新模式。

(六)加快推動“一帶一路”倡議落實。福建省加快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中歐班列持續“降成本、提質量、保時效”;健康快車項目助力沿線國家民心相通;“絲綢之路影視橋”密切人文交流。

二、以往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有關地區和部門細化落實責任,嚴格自查自糾,積極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取得較好成效。

(一)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盤活存量資金。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西夏區取消相關建設項目、穩妥有序解除政府購買服務協議,規範項目建設融資;湖南省邵陽市、雙峰縣提前歸還違規舉借的63.06億元政府隱性債務;遼寧省丹東市、廣電總局盤活長期結存的財政資金2654.69萬元。

(二)推動民生項目建設,促進扶貧政策落實。重慶市彭水縣和吉林省和龍市等3個市縣積極推進建檔立卡貧困人員醫療補助發放和村級衛生室新農合聯網建設;遼寧省桓仁縣、四川省敘永縣、陜西省扶風縣推進産業扶貧等19個民生項目建設;浙江省安排202名東西部扶貧協作幹部結對幫扶貴州興仁等80個貧困縣。

(三)停止、清退違規收費和保證金,規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教育部全面取消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服務收費;6個地區的7家單位停止向企業違規收取行政審批仲介服務費等費用;8個地區的13家單位及時清退各類保證金4.62億元;供銷合作總社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取消違規批准的85家鑒定分中心或工作站的供銷行業技能鑒定資格;黑龍江省大慶市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與政務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

(四)防範環境污染風險,加快落實去産能任務。上海市完成48小時內醫療廢物收集和運送工作;雲南省加快135萬噸水泥熟料産能置換工作,並責令3家違規水泥熟料企業停止生産。

但審計也發現,個別地區、單位整改不力,導致審計反映的問題長時間得不到解決。如2016年第二季度審計反映的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蘭鋼小區棚戶區改造開工不及時問題,項目原設計方案與蘭州市現行城市規劃政策衝突,但甘肅省和蘭州市兩級政府未採取有效措施督促項目實施單位調整設計方案。截至2018年6月,該項目無實質性進展,立項長達4年仍未開工建設。

三、2018年第二季度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從審計情況看,有關地區和部門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積極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政策,取得較好成效。但一些地區和部門在推進重大工程項目建設,防控地方財政風險,落實精準扶貧、污染防治任務,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創業創新、落實改革任務、加強財政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有的還具有一定普遍性。

(一)部分重大工程項目任務清單不夠細化,項目進展緩慢或建成後閒置等。審計重點抽查了部分國家“十三五”規劃重大工程項目、科技重大專項(民口)及部分基礎設施建設等推進情況。各部門、各地區能夠認真落實國家“十三五”規劃等工作要求,認真制定推進方案並及時明確責任分工,採取積極措施推進重大項目建設,但納入國家“十三五”規劃的165項重大工程項目仍有部分事項責任分工和任務清單不夠細化,部分項目監測監督不到位,有的項目進度慢;部分科技重大專項(民口)立項審批週期較長;47個基礎設施項目逾期未開工完工或建成後閒置。

(二)部分地區違規舉債、虛增財力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被審計地區、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加強政府債務預算管理,規範清理違規舉債行為,在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遏制債務增量和加強財政收支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有6個省的9個市縣(區)以簽訂政府購買服務協議等方式,形成地方政府隱性債務88.63億元;6個省的11個市縣(區)虛增財政收入48.33億元;吉林省6個市縣挪用財政專項資金48.3億元,形成支出缺口。

(三)一些地區扶貧政策落實不到位,部分資金、項目未實現預期效果,甚至違規使用扶貧資金。本季度共抽查32個貧困縣,其中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含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24個,抽審資金167億元,涉及1156個項目、426個單位、259個鄉鎮和778個村,入戶走訪1524個貧困家庭。從審計情況看,相關地區持續加大民生投入,加大對殘疾、重病等貧困人群的救助力度,發揮産業扶貧對脫貧攻堅的帶動作用,但仍有18個地區落實易地扶貧搬遷、教育扶貧、健康扶貧、金融扶貧等扶貧政策不到位;16個地區存在違規將資金用於非扶貧領域、騙取套取扶貧資金、超標準超範圍發放等問題,涉及金額共計11.38億元;9個地區資金統籌整合不到位、項目推進緩慢,3.63億元資金閒置1年以上,其中2.59億元資金閒置2年以上;7個縣的16個扶貧項目建成後效益低下或損失浪費,涉及資金538.97萬元;7個地區存在多報脫貧人口、虛報扶貧工作完成進度問題。

(四)部分地區未完成污染防治任務,未嚴格落實生態保護與修復等工作,有的項目建設緩慢或建成後閒置。被審計地區和有關部門持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加大污染防治資金投入,積極推動相關目標任務完成,推進生態環境修復等項目建設,但仍有13個省部分地區未完成大氣、水污染防治目標任務;3個省部分園區循環化改造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工作未按要求完成;14個省的59個環保項目未按期開(完)工、建成後閒置或未經環評違規建設,涉及投資17.62億元;2個省的水源保護區內尾礦庫綜合治理等2項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不到位;2個省的3個市縣部分污水直排。

(五)一些地區和部門“放管服”改革事項落實不到位,有的違規設置地域限制等條件,有的仍違規收費。被審計地區和部門能夠不斷推進簡化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服務、探索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繼續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項工作,但仍有5個地區和部門的5項行政審批事項改革落實不到位;3個省的19家單位在工程項目招標、土地拍賣等活動中設置地域等不合理限制條件;9個地區或部門的15家單位違規繼續徵收已停徵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或依託行政職權、行政資源及影響力通過壟斷經營、指定服務、強制培訓等違規收費3.45億元;13個地區的41家單位違規收取、未及時清退各類保證金等6.12億元。

(六)個別地區創業創新資金分配管理使用不符合相關政策。被審計地區和部門能夠按照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要求,因地制宜細化實化政策規定,加大投入,著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但仍發現陜西省西安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發行的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資金部分用於支持大中型企業,未充分發揮支持小微企業發展作用;江西省景德鎮直升機戰略新興産業專項資金部分未用於支持直升機産業或技術發展;廣東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分配針對性不強;南京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以虛假資料獲得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獎補資金2340萬元。

(七)3個部門承擔的2項改革任務未按期完成、1項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此次抽查了農業農村發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電力體制改革等3個方面42項具體改革任務。有關部門積極出臺落實方案、細化任務分工、明確時間節點,推動改革任務落實,但原農業部承擔的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實現全面禁捕、原安全監管總局承擔的研究制定高危化學品目錄2項任務未按期完成;國家能源局承擔的“電網企業投資建設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配套接網工程”監管職責履行不到位。

(八)部分項目績效評價不到位或資金未充分發揮效益。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加大績效評價結果應用,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但審計發現,12個中央部門和吉林省的75個項目存在績效目標設計不合理、績效目標未完成、績效評價結果運用不充分、績效自評不規範等問題;2個省的省本級和4個省的4個市縣(區)3.34億元財政資金統籌盤活不到位。

附件:

1.有關部門和地區積極推進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的具體舉措

2.整改效果較好的事例

3.2018年第二季度跟蹤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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