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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依法查辦一批旅遊違法違規案件

2018-09-30 09:15 來源: 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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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來,我省先後開展旅遊市場整治“鐵拳行動”、專項整治旅遊行業不合理低價遊等行動,以“絕不護短、絕不手軟”的態度,打擊“不合理低價遊”、導遊誘導或強迫消費、購物店和餐飲店欺客宰客,以及“黑社黑導”等違規違法行為,依法查辦了一批違法違規案件。

9月18日,省旅遊發展委接到遊客曾先生反映:8月31日至9月4日,貴州海外繽紛假期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導遊梁某在旅遊接待過程中,採用語言脅迫等方式要求遊客購物。

經查:梁某,男,無業,所持導遊證是其通過假證販子購買,具有較高的倣真度。貴州海外繽紛假期國際旅遊有限公司在接待曾先生一行的過程中,由於導遊人員短缺,遂找來自稱是導遊人員的梁某提供導遊服務。9月3日,梁某在該團隊前往黃果樹景區旅遊途中,在旅遊車上採用語言脅迫的方式,要求曾先生一行到某購物店購物。事後,梁某在該購物店獲得購物回扣1600余元。

旅遊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102條第1款之規定,對梁某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600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並將相關證據資料移交省公安廳依法追究其他違法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96條第2款之規定,對貴州海外繽紛假期國際旅遊有限公司處以責令停業整頓三個月的行政處罰;對公司法定代表人喬某處以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將貴州海外繽紛假期及梁某的違法行為納入省旅遊發展委官網“紅黑榜”,並在全省旅遊行業進行通報。

安順市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梁某的行為構成使用偽造導遊證,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梁某處於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處罰。

自2018年3月以來,貴州匯眾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多次以負600元、負500元、200元、299元每人的價格,組織貴州省五天四晚遊。

經查:貴州匯眾收取的旅遊費用明顯低於接待和服務成本,其經營的不合理低價和“零負團費”旅遊團,無一例外都安排了購物活動或以贈送遊覽項目的名義,將黔東南州某非遺博物館(實為購物店)列入旅遊行程中,並通過高額購物回扣獲取不正當利益,構成了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遊活動。

省旅遊發展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35條、第98條之規定,對貴州匯眾處以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103條之規定,貴州匯眾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吳某某,副總經理楊某某三年內不得從事旅行社業務。

此外,相關旅遊部門還通報了導遊李某某欺騙、脅迫遊客購物,貴州鑽石假期旅行社違反《旅行社條例》,貴州惠澤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不合理低價旅遊等一批旅遊違法違規案件。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下一步,省旅遊發展委員會將按照“旅遊服務質量提升年”行動部署,繼續強化旅遊市場治理工作,加大力度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加大力度打擊不合理低價遊、強制購物等違法犯罪行為;省公安廳將依法打擊違法涉黑行為;省工商局將從重從快查處強制購物等行為;質監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加強對旅遊景區和鄉村旅遊點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安監部門將加強旅遊景區景點旅遊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記者 周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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