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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長假謹防“隔夜醉”酒駕

2018-10-06 11: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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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蘭州10月6日電(張智敏、王博)長假期間,不少人會和親朋好友聚會小酌,交警提示,如前一晚“貪杯”,次日出行儘量不要駕駛機動車,否則可能會因“隔夜醉”涉嫌酒駕或醉駕被處罰。

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東崗大隊機動中隊中隊長斯欽陶格陶介紹,酒駕的查處依據是駕駛人被擋獲時體內血液酒精含量,與駕駛人什麼時候喝酒並無直接關係。每一個人的酒精吸收、排解能力不一,即便是上一頓甚至前一天喝酒,仍有可能被測出酒駕。

交警提醒,飲酒者切忌根據自己的酒量來判斷自己是否酒駕。大量飲酒後血液的酒精含量會隨之上升,酒量大的人即使認為“我沒醉”,自我判定沒有醉酒表現,依舊會反應遲緩,也可能在酒精測試後被認定為酒駕或醉駕;而相對的,酒量較小的人在少量飲酒後,雖然可能檢測指標還達不到酒駕或醉駕標準,但實際神智已不清醒,駕駛機動車于己於人都十分危險。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