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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實施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考核

2018-10-10 15: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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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0月10日電(記者 岳德亮)為了加快美麗浙江建設,浙江省政府近日決定實施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發佈。

做好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是保護好生態環境的具體表現之一。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浙江省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規定,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省水資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會同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組織實施。實行年度考核制度。

考核指標共有六項,包括水土保持工作領導機制、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水土流失治理任務、水土流失治理資金、生産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和生産建設項目事中事後監管。

《考核辦法》指出,考核結果採用評分制,滿分100分。按照分數值將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年度考核結果經省政府審定後,由省水資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員會向設區市政府通報,並向社會發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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