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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只跑一次”改革中取消
1113項省級行政權力事項

2018-10-11 10: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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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10月11日電(記者 段續)記者從吉林省政府了解到,在“只跑一次”改革中,吉林對省級行政權力事項進行了全面梳理,日前下發的通告顯示,在省級行政權力層面共取消1113項、下放75項、保留2768項,取消下放比例達30%。

據了解,吉林省級簡政放權措施涉及財政、環保、住建、國土、水利、農業等多個部門,涉及行政許可、處罰、強制等多種業務類別,減輕辦事人負擔。如吉林省財政廳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換證登記、資産評估機構及分支機構變更和終止確認、罰款代收機構確定等行政確認業務,吉林省環保廳將超標大氣污染物排放、超標水污染排放等省級行政處罰項目取消,改由市縣屬地管理。

權力下放方面,原來需要吉林省文化廳審批的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文物保護工程資質核發、文物商店設立等項目,均已下放到各市(州) 文物行政部門。涉及吉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的舉辦大型宗教活動審批、涉及吉林省人社廳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等項目,也都下放至市(州)層面。

目前,吉林省政府已面向社會公佈取消、下放、決定保留的省級行政權力詳細清單。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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