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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我國對部分去産能和調結構企業免徵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2018-10-15 16:27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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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去産能和調結構房産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1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推進去産能、調結構,促進産業轉型升級,現將有關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明確如下:

一、對按照去産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産停業、關閉的企業,自停産停業次月起,免徵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享受免稅政策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二、按照去産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産停業、關閉的中央企業名單由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發佈,其他企業名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去産能、調結構主管部門認定發佈。認定部門應當及時將認定發佈的企業名單(含停産停業、關閉時間)抄送同級財政和稅務部門。

各級認定部門應當每年核查名單內企業情況,將恢復生産經營、終止關閉登出程序的企業名單及時通知財政和稅務部門。

三、企業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免稅政策,應按規定進行減免稅申報,並將房産土地權屬資料、房産原值資料等留存備查。

四、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執行。本通知發佈前,企業按照去産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産停業、關閉但涉及的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尚未處理的,可按本通知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8年9月3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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