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
1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

2018-10-19 19:05 來源: 藥監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1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
(2018年第102號)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等6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蘇州弘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業生産的1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標示為蘇州弘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2批次鹽酸多塞平片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大連市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河北創健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鹽酸奧洛他定滴眼液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裝量。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四川升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紫杉醇注射液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可見異物。

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安徽美譽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南寧生源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廣西同福堂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重慶眾妙藥業有限公司、甘肅奔騰藥業有限公司、臨夏市益生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6批次檳榔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黃曲霉毒素、水分。

經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安徽聚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人民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江西樟樹天齊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江西宜欣制藥有限公司、雲南寧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和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新疆本草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7批次獨活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二氧化硫殘留量、含量測定。

經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吉林省通化博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乙肝扶正膠囊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水分。

經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吉林省通化博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乙肝解毒膠囊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水分。(詳見附件)

二、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産品,並進行整改。

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企業和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産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自收到檢驗報告書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對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調查處理並公開處理結果。

特此通告。

附件:1.19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名單

      2.不符合規定項目的小知識

國家藥監局
2018年10月16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邊雋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