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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局關於17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

2018-10-02 07:21 來源: 藥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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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17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
(2018年第95號)

經內蒙古自治區藥品檢驗研究院等5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四川德元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生産的17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河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河南鼎復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2批次復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裝量、含量測定。

經內蒙古自治區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廣西南寧百會藥業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德元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産的6批次磷酸哌嗪寶塔糖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重量差異。

經河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運城市神農中藥材有限公司、寧夏明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産的3批次地黃(生地黃)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

經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運城市神農中藥材有限公司、浙江佐力百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江西康齊樂中藥材有限公司、江西古方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産的5批次獨活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含量測定、二氧化硫殘留量、薄層色譜。

經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三門峽賽諾維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消栓腸溶膠囊[消栓膠囊(腸溶)]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微生物限度。(詳見附件)

二、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産品,並進行整改。

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企業和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産銷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自收到檢驗報告書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對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調查處理並公開處理結果。

特此通告。

附件:1.17批次不符合規定藥品名單

      2.不符合規定項目的小知識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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