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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

2018-11-01 09:12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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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記者從自治區政府獲悉,廣西決定取消11項行政許可等事項。

取消的相關事項為:企業集團核準登記,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核發,船舶進出漁港簽證,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産品進出口初審,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核準初審,設立分公司備案,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設立、變更、登出分支機構備案,營業執照作廢聲明。

對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各級各有關部門不得再實施,也不得以備案、審查、核準等其他形式變相實施;相關部門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後監管細則,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向社會公佈,並加強宣傳解讀和檢查指導,確保取消到位、監管到位。(記者 趙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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