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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臺懲戒新規 “老賴”買賣房屋將受限

2018-11-02 15:4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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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11月2日電(記者 賴星)轉移、隱匿財産是“老賴”規避執行最常用的手段。為此,江西近日出臺懲戒“老賴”新規,要求法院、國土等部門共同對失信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採取限制不動産交易的懲戒措施,防止其轉移財産。

近年來,法院等有關部門不斷加大對“老賴”的懲戒力度,例如限制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出行,旅遊、度假等高消費行為,這些措施在讓“老賴”配合法院執行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還有一部分“老賴”對此不為所動,甚至將名下不動産通過交易等方式轉移,讓執行人員束手無策。

為此,江西不斷建立健全相關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從而構建跨部門的聯合懲戒大格局。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可將失信被執行人相關信息推送至省不動産登記信息平臺,後者再將這些信息反饋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介紹,法院一旦發現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參與房屋、土地等不動産司法拍賣的,將直接取消其買受人資格並沒收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江西不動産登記管理部門還將對上述人員在辦理不動産轉移、抵押、變更等方面進行限制,促使當事人履行法定義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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