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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26所學校未整改安全隱患被開“罰單”

2018-11-10 16: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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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11月10日電(記者 詹奕嘉)記者10日從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獲悉,自2018年春季開學以來,廣州警方對該市第一一三中學、荔灣區新暉學校、廣東華商技工學校、廣州華聯外語實驗學校等26所未按規定整改校園安全隱患的學校,處以罰款、警告、責令限期改正等行政處罰。

今年以來,廣州各級政法、公安、教育行政部門共排查走訪各類學校、幼兒園3450間次,排查整改安全風險隱患3220起,其中當場整改1351起、責令限期整改1869起;排查並整治校園周邊交通安全隱患732處、托幼託管機構安全隱患2494處。

被排查發現的校園安全隱患包括校舍未通過消防驗收就投入使用、安全疏散出口被鎖閉、視頻監控室無人值守監看、自行招用保安員的學校未向公安機關備案、門衛值班室建設不符合規範、危化實驗試劑管理不嚴等。如荔灣區新暉學校被警方多次發現該校保安員未持有保安員證、未攜帶防護器械上崗,違反了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但學校一直未按要求進行整改。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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