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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陽建立幹部澄清保護機制

2018-11-19 15: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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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11月19日電(記者 徐海濤)“經調查核實後,發現被舉報人被錯告、誣告或不實舉報且造成不良影響的幹部,將按照一定程序,在一定範圍內為其澄清正名。”近日,安徽省阜陽市紀委出臺《關於建立幹部澄清保護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為敢於擔當、踏實做事的幹部撐腰鼓勁。

在阜陽此次出臺的意見中,明確了澄清保護制度適用的原則、範圍及程序,經紀檢監察機關核實確係錯告、誣告或不實舉報的,將採用當面告知、書面通知、公開通報、召開會議或發佈公告等形式為被舉報人公開澄清正名。

為避免誣告或不實舉報影響到幹部的評價、提拔,阜陽規定對予以澄清正名的幹部,按幹部管理權限,及時向同級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通報情況,避免其在考核定等、評先評優、資格推薦、選拔任用、選聘選調、職級職稱晉陞等中受到不良影響;紀檢監察機關和所在單位黨組(黨委)還要及時對其開展談心談話,做好後續教育引導,幫助消除思想顧慮,對敢於擔當的幹部予以肯定,加大選拔任用力度。

同時,對涉嫌誣告陷害的舉報人,阜陽相關部門將根據情節輕重,依紀依法嚴肅處理,並將其納入失信“黑名單”。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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