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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出臺改革國企工資決定機制意見

2018-11-25 11:13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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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臺改革國企工資決定機制意見
全面實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工資與效益聯動可升可降

近日,省政府出臺 《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意見明確,全面實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完善工資與效益聯動機制,工資總額實行可升可降。意見適用於省屬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企業,包括省屬企業本部及省屬企業所出資的各級獨資、控股的子企業。

意見強調,要改革工資總額決定機制。按照國家和我省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要求,根據省屬企業發展戰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産經營目標和經濟效益,綜合考慮勞動生産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産出率、職工工資水平市場對標等情況,結合省人社部門發佈的工資指導線,合理確定年度工資總額。全面實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工資總額預算方案由省屬企業自主編制,按規定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後,根據企業功能性質定位、行業特色並結合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程度,分別報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備案或核準後執行。

意見明確,完善工資與效益聯動機制。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的,當年工資總額增長幅度可在不超過經濟效益增長幅度範圍內確定;省屬企業經濟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調整等非經營性因素影響外,當年工資總額原則上相應下降。省屬企業未實現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工資總額不得增長,或者適度下降。根據省屬企業功能性質定位和行業特點,科學設置聯動指標,合理確定考核目標,突出不同考核重點。工資效益聯動指標原則上為1至2個,最多不超過4個。

意見要求,完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管理。省屬企業應建立健全以崗位工資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參照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並結合企業經濟效益,通過集體協商等形式合理確定不同崗位的工資水平,向關鍵崗位、生産一線崗位和緊缺急需崗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傾斜,確保能夠有效吸引、激勵和留住人才。省屬企業應調整優化工資收入結構,逐步實現職工收入工資化、工資貨幣化、發放透明化。嚴格清理規範工資外收入,將各種津貼、補貼等工資總額組成範圍內的所有工資性收入一律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不得在工資總額之外以其他形式列支任何工資性支出。(記者 嚴順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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