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山東省煙臺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聶作坤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8-11-28 18:31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山東省紀委監委對煙臺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聶作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聶作坤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利益交換,撈取政治資本;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從事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民間高利借貸活動,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權侵佔非本人經管的財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插手工程項目承包,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聶作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並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山東省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聶作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山東省紀委監委)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