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上海2年打掉316個“套路貸”團夥

2018-12-01 09:49 來源: 解放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2016年9月至今年10月底,上海共打掉316個“套路貸”違法犯罪團夥,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770余人,為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超過12億元。記者昨天從上海市公安局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僅今年全市就打掉“套路貸”犯罪團夥130個,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770余人,為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4.5億余元。

據介紹,在上海公安部門嚴打態勢下,去年“套路貸”案件新發案已降至個位數,今年截至目前沒有新發案。

“借款”2萬元搭上兩套房産

所謂“套路貸”,指的是以民間借貸為幌子,以無抵押快速放貸為誘餌,通過“虛增債務”“製造銀行流水痕跡”“脅迫逼債”“虛假訴訟”等各種方式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一種新型犯罪。

2016年12月閔行公安分局破獲的以張某某為首的“套路貸”犯罪團夥案件中,被害人陸某原本借款20萬元,卻被犯罪團夥以“行規”為由簽下50萬元的借條,又被以“仲介費”“手續費”各種理由強行拿走18萬元,陸某實際得款僅2萬元。之後因無力償還張某某索要的50萬元借款,陸某又被迫與另一犯罪團夥以多次“轉單平賬”的方式,致債務虛增至570萬元。

在製造出“欠條”“銀行流水”等虛假證據後,犯罪團夥還通過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企圖霸佔陸某的兩套房産,其中一套一度被法院查封進入拍賣程序。

此案中,被害人陸某的債務在短時間內被虛增285倍,是迄今為止破獲的“套路貸”案件中債務虛增比率最高的一起案件。

形成打擊“套路貸”的“上海模式”

市公安局刑偵總隊三支隊支隊長張琛説,由於公安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時存在著沒有先例可循、法律支撐不足、取證難度極大等不利因素,被害人往往困惑于報了警公安部門難處理,甚至還有法院判決被害人敗訴的先例。

2016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打擊了全國第一起“套路貸”案件。辦案過程中,公安機關主動與檢察機關進行對接,就“套路貸”案件適用法律問題反復進行研商,為掀起一場針對“套路貸”案件的重拳整治拉開了帷幕。

2016年9月,上海市在全國各省市中率先組織開展打擊“套路貸”專項行動。隨著一個個案件的偵破、一個個犯罪團夥的覆滅,公安機關不斷積累了偵辦此類案件的經驗,同時也由於每個個案的情節不盡相同,辦案過程中也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為此,市公安局與檢察院、法院經過多次研商協調,就依法打擊“套路貸”達成一致。

2017年10月,市高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聯合製定了《關於本市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見》,在全國率先就“套路貸”案件的執法辦案標準進行了統一,形成了在全國推廣的打擊“套路貸”的“上海模式”。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群眾,如需借款融資最好找具有金融資質的相關機構進行辦理,切勿輕信非正規的所謂貸款公司,以免落入犯罪分子設下的圈套。一旦發現已經被騙,須及時向警方報案。(記者 鄔林樺 實習生 曾楊弘)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