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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檢察:“套路貸”案件中受害人多為有房族

2018-01-18 11: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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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月18日電(記者 黃安琪)“在‘套路貸’案件中,多數犯罪分子的最終目標是被害人的房産,也就是説多數被害人是有房一族。”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處長奚山青在日前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

2017年,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共起訴“套路貸”案件58件183人,法院已判決42件118人。案件罪名涉及詐騙、敲詐勒索、合同詐騙、非法拘禁、虛假訴訟、非法侵入住宅等。

奚山青表示,所謂“套路貸”,是指犯罪嫌疑人以“違約金”“保證金”“行業規矩”等各種名義,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借款合同或者房産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各類合同。隨後,製造銀行流水痕跡,製造各種藉口單方面認定被害人“違約”並要求“償還”虛高借款。

在被害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進而通過討債或者利用其製造的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各種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施壓,以實現侵佔被害人或其近親屬合法財産的目的。

“被害人去借款,多數情況下,對方會要求提供房産證。”奚山青説,一般會通過兩種方式控制被害人房産,一種為簽訂長期的房屋租賃合同,另一種則是通過房産交易中心進行網簽,為以後獲取房産作鋪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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