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公安部關於印發
《公安國家賠償法律文書(式樣)》的通知

2018-12-04 15:44 來源: 公安部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公安部關於印發《公安國家賠償法律文書(式樣)》的通知
公通字〔2018〕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公安局:

現將修訂後的《公安國家賠償法律文書(式樣)》印發給你們,自2018年11月1日啟用,2014年6月公安部印發的《公安國家賠償法律文書(式樣)》同時廢止。辦理國家賠償案件中需要的其他法律文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公安局統一制定。

公安部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公安國家賠償法律文書(式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