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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個人外匯違規處罰信息納入央行徵信系統

2018-12-07 07:35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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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個人外匯違規處罰信息納入央行徵信系統——
外匯違法違規無處遁形

12月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了今年第六批、共計15起外匯違規案例,其中包括4家銀行、4家企業及7起個人外匯違規案例。外匯局在通報中首次披露,對企業外匯違規處罰信息已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對個人外匯違規行為已實施“關注名單”管理,並將相關違規處罰信息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截至目前,2018年以來,外匯局已經通報了六批、共計130起外匯違規案例。

在此次通報中,7起個人外匯違規案例包括4起非法買賣外匯案和3起分拆逃匯案,相關個人均被實施了“關注名單”管理,並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如,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周某通過地下錢莊多次非法買賣港幣,違規金額折合1401.21萬元人民幣。外匯局對其處以罰款140.12萬元人民幣,實施“關注名單”管理,並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實施‘關注名單’管理、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將加大個人和企業違規成本。”外匯局有關人士介紹,2015年起,企業外匯違規處罰信息開始納入徵信系統;2016年起,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在全國上線運行,外匯局對規避額度及真實性管理的個人實施“關注名單”管理。

據介紹,一旦被納入“關注名單”,其關注期限為列入“關注名單”的當年及之後連續2年。在關注期限內,“關注名單”內的個人辦理個人結售匯業務,除了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外,還應提供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銀行也會按照真實性審核原則,嚴格審核相關證明材料。

對個人和企業來説,一旦外匯違規處罰信息被納入徵信系統,可能影響其辦理外匯、信貸等相關業務,銀行在辦理相關業務時,一旦發現違規信息,相關業務的審核可能更為嚴格。

此次,外匯局還通報了銀行虛假貿易轉口案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案。外匯局有關人士表示,部分銀行在拓展業務及客戶過程中,展業原則未能切實落到實處,內部管控不到位,業務操作把關不嚴,導致出現重大違規案件。

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平安銀行廈門分行憑企業虛假合同和提單辦理轉口貿易付匯業務,被處以罰沒款280萬元人民幣。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民生銀行大連分行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付匯業務時,未盡審核責任,未按規定對預計還款資金來源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被處以罰沒款307.3萬元人民幣。

外匯局有關人士表示,銀行應切實加強真實性審核,特別是把了解客戶、了解業務落到實處,對客戶註冊資金、主要股東、辦公地址、業務範圍、歷史交易、稅務狀況等都要詳細了解,杜絕虛假、欺騙性外匯交易,維護外匯市場秩序。

目前我國經濟基本面和政策基本面依然穩健,跨境資金流動和外匯市場運行保持總體平穩。外匯局有關人士表示,對各類外匯違規行為採取高壓態勢,目的是通過檢查、處罰維護外匯管理法規的嚴肅性,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維護健康良性外匯市場秩序,防範跨境資本流動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記者 陳果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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