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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規定》

2018-12-14 11:52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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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規定》
立法保證“最多跑一次”

“贊成54票,反對0票,棄權0票。通過!”11月30日,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引發廣泛關注。

申請人承諾達到條件的,可先作出行政許可再進行檢查驗收;對消防、抗震、防雷等內容進行施工圖聯合審查;改革中出現失誤但符合一定條件的,免除相關責任……《規定》用地方立法的方式固化了浙江省近年來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形成的經驗做法,破解了改革中存在的不少制度障礙,為進一步推進改革預留了充足空間。

改革越深入,越需要立法提供依據

“沒想到,我們項目從拿地到開工,僅僅用了39天!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確實名不虛傳。”11月28日,正在現場檢查施工的阿爾法智慧製造産業園項目總經理章國榮告訴記者,根據以往的經驗,一個項目從拿到土地到最終開工,起碼要3個月,這一次到浙江投資辦廠,桐廬“一站式”服務中心的效率著實令他驚訝。

近年來,浙江省在多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基礎上,推出以“最多跑一次”為標誌的“放管服”改革,成效顯著,創造出一個個“浙江速度”:二手房交易基本實現一小時辦結,跨戶籍地申請出入境證件由30個工作日壓縮到7個工作日,出生、婚姻狀況等公證事項實現“立等可取”。

走進義烏市行政服務中心,前來辦理工商登記、稅務事項、土地審批的企業代表絡繹不絕。與許多地方不同的是,當事人不用帶著大包小包的資料,也幾乎不用排隊,就能很快辦完手續。

“凡是能通過部門間會商核查或實地調查核實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金華市委常委、義烏市委書記林毅介紹,義烏通過直接取消、個人承諾、部門核查和信息共享4種方式取消證明材料270項,率先打造“無證明城市”,通過“義網通辦”平臺,實現讓“數據跑”替代“群眾跑”。

“最多跑一次”改革給浙江行政效能提升、營商環境優化、服務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設帶來實實在在的效果,據第三方評估的數據顯示,群眾對改革的滿意率高達96.5%。

然而,改革越深入,涉及的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越需要立法層面作出回應、提供法律法規依據。

“項目要落地,往往要經過環境影響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地震安全性評價等等,這些發生在同一地塊上的評估如果一項項做,費時費力,有不少重復。能不能多評合一、聯合評估,節省時間成本?這需要立法突破。”浙江省編辦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處處長董繼鴻説。

“作為企業,我們享受到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帶來的紅利,但同時也有隱憂。如果改革舉措沒有法律法規的固化認可,將來會不會‘翻燒餅’,又説當年的審批不合法?”衢州華友鈷新材料有限公司總經理徐偉説。

“還有一種擔憂是,改革難免有試錯的過程,對改革中出現的失誤如何評價?不從立法層面解決這個問題,對改革參與者而言,始終不放心。”桐廬縣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晏燕説。

地方立法固化改革成果,破解痛點堵點

改革中遇到的障礙,尤其是制度障礙,不通過高位設計、不通過立法,難以突破。“浙江省委提出,要通過地方立法,固化改革成果、破解改革痛點堵點、為改革留足空間。《規定》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起草的。”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尹林説。

“最多跑一次”改革,首先要解決辦什麼事“最多跑一次”的問題。在實踐中,政府部門和群眾對“一件事”的理解不同。比如,孩子出生後要辦的手續,群眾認為是一件事,但辦理出生證、戶口本、社保卡卻涉及多個部門。對此《規定》明確界定什麼是“一件事”,要求梳理和公佈一件事及其辦事事項清單。對確實無法“最多跑一次”辦結的事項須由省政府統一公佈,任何單位不得增加事項。

針對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復提交材料、轉嫁證明責任、辦事時間長等問題,《規定》明確,實行統一收件或者受理的辦事事項,只需提供一套材料,可以通過公共數據平臺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戶口本、居住證、駕駛證、社會保障卡、市民卡、老年卡、人像認證結果等記載申請人身份信息的有效證件或者憑證均可以作為身份證明材料,電子簽名與本人到場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要申請材料具備、容缺受理申請材料欠缺的,可以先予以受理。

“《規定》固化了浙江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中的經驗,明確對區域評估事項可以實行多評合一、聯合評估。已實施區域評估的,區域企業投資項目可以簡化評估或者不予評估。”尹林説。

針對部分幹部存有顧慮,擔心一些改革措施一旦出現失誤會承擔責任的問題,《規定》設定了容錯免責條款。規定,開展“最多跑一次”改革過程中出現失誤,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不作負面評價,免除相關責任:(一)符合國家和省確定的改革方向;(二)未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義務性規定;(三)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四)勤勉盡責、未牟取私利;(五)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

尹林説,這就是“為擔當者擔當、為改革者撐腰”,給參與改革的幹部吃下一顆“定心丸”,激發了政府部門推動改革的積極性。

各級人大積極行使職權,推動和保障改革

在改革中,浙江省人大充分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立法權、監督權,為“最多跑一次”改革保駕護航。

“為了給桐廬縣開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法規依據,去年7月,省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作出《關於推進和保障桐廬縣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決定》。這是省人大常委會首次針對一個縣的某項具體工作出臺決定。”桐廬縣委書記方毅説。為了確保該決定的落實,去年以來,省人大常委會還多次組織赴桐廬縣督察,並在該決定作出一年之際專題聽取桐廬縣貫徹落實情況報告。

浙江省各級人大和各級人大代表也積極參與“最多跑一次”改革,發揮了獨特的作用。

2017年10月12日,衢州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政府關於衢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情況的報告,並舉行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繼續走在前列專題詢問會。

“目前,施工合同備案還需在住建部門下屬單位辦理,可能會給辦事群眾帶來不便,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目前,在數據共享應用中,婚姻登記信息存在不完整、不準確等問題,如何進一步簡化程序、提速增效、優化服務?”常委會委員們在專題詢問會上提問犀利,市政府辦公室、市編辦、市行政服務中心辦公室等9個部門負責人認真作答,並提出了改進工作的舉措和辦法。

在浙江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上,衢州的居亞平、徐偉、姚方、王曉宇、魯玲5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關於對浙江省政務服務管理的立法建議》,建議將“最多跑一次”理念融入立法,讓改革成果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今年8月,這5位省人大代表收到了浙江省編辦發來的答覆。浙江省編辦在辦理代表建議時,肯定了5位代表的建議,並在參與省人大常委會制定《規定》時積極採納。

專題詢問會上富有針對性的提問,人代會上富有建設性的建議,來源於人大代表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深入參與。在衢州市行政服務中心,記者看到,人大代表聯絡站設在這裡,人大代表入駐中心聽取群眾投訴意見。

“人大代表要為群眾發聲,行政服務中心是群眾與政府部門集中打交道的地方,在這裡最能掌握群眾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我們把收集的意見建議通過議案、建議、專題詢問等表達出來,監督和推動政府工作。”衢州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委主任馬燕説。(記者 徐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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