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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關於印發《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的通知

2018-12-14 14:24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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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 生態環境部關於印發《檢驗檢測
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局(廳、委)、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環境保護局:

為進一步規範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資質管理,提高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測(檢測)水平,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了《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現予以發佈。

本評審補充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實施。

附件: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

市場監管總局
生態環境部
2018年11月22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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