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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正式發佈
《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信息技術管理辦法》

2018-12-21 22:01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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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資本市場安全穩定運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引導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以下簡稱經營機構)在依法合規、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持續強化現代信息技術對證券基金業務活動的支撐作用,證監會近日發佈《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信息技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實施。

《管理辦法》于2017年5月5日至6月4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過程中,金融機構、行業自律組織、專家學者、社會公眾和有關政府部門給予了廣泛關注。證監會對反饋意見逐條進行認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意見,並相應修改完善了《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共7章64條。主要有以下內容:一是全面覆蓋各類主體。明確信息技術監管安排,推動行業加大信息技術投入,提升競爭力。二是明確治理、安全、合規三條主線。在傳統信息安全監管基礎上,針對信息技術治理、數據治理、業務合規提出監管要求,明確經營機構應設立信息技術治理委員會及首席信息官,促進信息技術與業務、風控及合規管理深度融合。三是強化信息技術管理的主體責任。按照“誰運行、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理念,督促經營機構與服務機構守住信息安全底線,回歸本位,共同維護證券市場穩定運行。四是支持經營機構應用信息技術提升服務效能。允許經營機構設立信息技術專業子公司,允許經營機構母子公司共享信息技術基礎設施,針對信息技術應用領域新情況、新問題,明確監管要求。五是為督促各類市場主體切實履行自身信息技術管理職責,《管理辦法》明確了相應處罰措施。

考慮到各類市場主體落實《管理辦法》各項規定需要一定準備時間,《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日為2019年6月1日。

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加強行業信息技術監管,引導經營機構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完善客戶服務體系、改進業務運營模式、提升內部管理水平、增強合規風控能力,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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