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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四類“黑名單”企業信用可修復

2018-12-24 14:4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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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2月24日電(記者 邵琨)記者從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四類企業可申請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俗稱“黑名單”),涉及山東全省近1.4萬戶企業。

根據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發佈的實施意見,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在沒有其他“黑名單”記錄等信用瑕疵的情況下,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可申請移出:

企業因未在規定期限內公示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在被列入之日起3年內已補報並公示了企業年報信息,未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

企業因未在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在被列入之日起3年內已公示了相關企業信息,未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

企業因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在被列入之日起3年內已公示了更正後的相關企業信息,未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

企業因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絡,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在被列入之日起3年內已辦理了登記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通過現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重新取得聯絡,未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

“移出經營異常名錄需企業主動申請,但很多企業因為暫時沒有遭受利益損害便沒有重視。”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介紹説,截至目前,山東省有近5萬戶企業被列入“黑名單”,有近1.4萬戶已經履行了部分義務,僅因沒有主動申請移出而被列入“黑名單”。對企業而言,被列入“黑名單”後,經營行為幾乎寸步難行,在政府採購、銀行信貸、招標投標、上市、稅收徵管等多個方面受到懲戒。

據了解,山東省“黑名單”企業信用修復實行審核審批兩級把關,登記機關對企業提交材料進行初審,山東省市場監管局作出是否移出決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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