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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護、權益保護、婦女保護 ——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關注涉土地立法“權益保護”

2018-12-26 07:2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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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 題:耕地保護、權益保護、婦女保護——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關注涉土地立法“權益保護”

新華社記者王立彬、胡璐、吳雨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25日分組審議了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産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以及國務院關於全國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貸款試點情況的總結報告等。保護耕地資源、保護合法權益、保護弱勢群體……涉土地立法的權益保護問題,得到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密切關注。

任何時候都要守住耕地紅線

“任何時候都要守住耕地紅線”“嚴格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作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要求及修改法律必須堅持的重要原則,耕地保護問題受到常委會組成人員高度關注。

吉炳軒副委員長説,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關係到十幾億人口吃飯的大問題,必須要切實保護好,絕對不能有任何閃失使耕地減少或退化。加強土地管理,最重要的是依法保護好耕地,法律要充分體現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對永久基本農田的保護。

譚耀宗委員表示,他特別留意到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多次提到永久基本農田及對其的保護,對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的強化,反映出草案對環境問題和人類生存問題的思路有重大進步。

對於嚴格保護耕地,充分利用土地,鮮鐵可委員認為,草案對土地經營權人拋荒連續兩年以上的,有相應的法律責任規定,這是值得肯定的,但對於土地承包人連續多年拋荒的行為有必要增加相應的法律責任條款,以遏制棄耕拋荒現象的發生。

進一步加強合法權益的保護

常言道:“土地是財富之母,而勞動則為財富之父”。土地、房屋涉及人類賴以生存的最基本權益,常委會組成人員普遍認為,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等充分考慮到當前農村經濟迅速發展、土地流轉加快推進、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等大量涌現的一些新形勢,進一步加強了合法權益的保護。

土地問題應當體現國家、集體、個人之間的權利平衡。張伯軍委員説,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第1條對立法目的表述,著力點一是強調在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之下,國家對土地的管理及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二是切實保護耕地,三是通過國家對土地資源的嚴格管理來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但是立法目的的表述忽略了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的法律保障,在現實生活當中也出現了一些地方政府出臺的土地管理政策和文件侵犯了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問題。建議在第1條“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之後加上一句話,“保障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譚耀宗委員説, 此次草案對“三權分置”的細節設置更為清楚,對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保護更加明確和具體,對集體、農戶和合作廠商的利益關係與權責劃分也更加清晰,這有利於保護承包者以及經營者的利益。而其中的一大亮點是明確保護經營權。

“因為現今土地的流轉,不僅只是在集體和農民之間,而是在集體、農民以及經營者之間,這在今天是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的。”他舉例説,現在有很多大學生、農民工第二代以及一些農業科技人士都到農村創業,並且都是通過互聯網的方式將自己種植的農産品出售。同時,也會有很多大型的食品公司承包農民的土地進行種植,作為原料供給。這就涉及租用別人的土地進行經營的問題。對經營權進行保護,可以看作是對“新農民”的保護。

突出家庭成員享有平等土地權利

對婦女等合法土地權利的法律保護,是得到常委會組成人員共鳴的一個重要話題。吳恒委員説, 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對直接提及婦女在土地承包權益的一些規定繼續保留,同時突出強調家庭成員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各項權益,這樣保留和修改、完善對於維護穩定大局極為重要。

劉海星委員説,近年來,因為徵地引發的出嫁女、上門女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農村集體用地的徵用補償分配糾紛,數量增長比較快,對當地的社會穩定帶來了一些影響。由於承包經營權、土地補償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進行分配。像上述提到的兩類人,涉及成員資格如何界定的問題,是否需要增加相關的界定條款,建議進行研究。

鄭功成委員説,對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沒有新的意見,三審稿的修改都很好,保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權,讓家庭成員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項權益,這一條改得好。上次我提出的關於維護進城落戶農戶的合法權益,刪除有關社會保障內容的意見都被吸收了,我沒有新的意見。建議提交此次會議表決。

此外,一些常委會委員還提出,要關注在推進“兩權”抵押貸款過程中可能伴生的風險。如劉海星委員提到,強化兩權抵押業務實施中的風險防控,防範可能導致的農民失地、失房、失去生活保障等社會問題。

“要考慮到宅基地制度的敏感性,防止抵押權過度發展。建議現階段放活宅基地使用權應當嚴格限定期限和用途,特別是不能進行商品住宅開放,嚴禁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切實維護農村土地市場秩序,切實保障廣大農民土地權益。”曹建明副委員長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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