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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顯進一步擴大開放決心”——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

2018-12-27 07: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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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 題:“彰顯進一步擴大開放決心”——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

新華社記者 于佳欣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26日分組審議了外商投資法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在當前的國內外形勢下,合併外資三法並推動出臺外商投資法非常及時且必要,彰顯了中國進一步擴大開放的決心,希望草案能儘快修改完善。

“我非常贊同提出這部法律草案。”李飛委員説,國務院提請審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在我國改革開放40週年的重要節點提出,意義重大,彰顯了我們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決心。

熊群力委員説,改革開放40年來,外資對中國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在當前的大形勢下,進一步擴大開放,在外資三法合併的基礎上制定統一的外商投資基礎性法律,非常及時、非常必要,希望外商投資法草案早日審議通過。

王毅委員表示,草案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作為基本制度,既符合我國政府對所有企業均可享受國民待遇的承諾,與國際規則對接,又在維護國家安全和減少準入限制的同時合理規範外商投資行為,這是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

對於如何進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常委會組成人員也提出了意見建議。

江小涓委員建議,總則中應該加上關於內外資競爭中性原則或者平等競爭原則的內容,將此作為一個基本立場。此外,草案第16條“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公平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其中的“公平參與”建議改為“依法平等參與”。

陳鳳翔委員認為,草案中要設立專門章節,增加對外商投資準入的審查規定。同時,考慮到外國投資對我國就業的雙重影響,應該在草案中增加有關就業安全審查制度方面的內容,以確保我國廣大勞動者就業更充分、更穩定,從而推動國家總體安全觀的落實,為我國經濟、政治、社會的安全提供保障。

根據草案第16條,政府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産的産品平等對待。周敏委員認為,建議改為:政府採購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産的産品,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

針對草案第22條規定——外商投資過程中技術合作的條件由投資各方協商確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蔡昉委員認為,對於強制技術轉讓的內涵應該進一步詳細和明確化,以便於實際操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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