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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保護 促運用——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專利法修正案草案

2018-12-29 22:3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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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 題:強保護 促運用——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專利法修正案草案

新華社記者張泉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29日上午對專利法修正案草案進行分組審議。與會人員認為,專利法修正案草案進一步加強對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促進專利實施和運用,完善專利授權制度,有利於激發社會創新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高國家核心競爭力。

近年來,隨著科技創新快速發展和市場競爭加劇,專利侵權現象時有發生,損害了創新者合法權益,擾亂了市場秩序。

張春賢副委員長表示,應該通過懲罰性賠償的合理運用,提高違法成本,加強知識産權保護。這次將法定賠償額從原來的1萬元到100萬元,提高為10萬元到500萬元,加大了一定的力度,甚至還可以進一步加大。

田紅旗委員表示,行政執法具有快速、權威、高效等優勢,建議針對重復侵權等擾亂市場秩序的惡性專利侵權行為,進一步明確專利行政部門行政執法權。這有利於保護我國企業的創新積極性,增強其對專利保護的信心。

他還建議,規定專利糾紛行政調解的司法確認。調解協議達成後,雙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 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這對於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有積極意義,有利於推進專利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的有機銜接。

促進專利實施運用是本次專利法修改的重要內容,專利法修正案草案明確了單位對職務發明創造的處置權,規定加強專利轉化服務,新設專利開放許可制度。

白春禮委員表示,專利法修正案草案第16條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獎勵;發明創造專利實施後,根據其推廣應用的範圍和取得的經濟效益,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合理的報酬。關於“合理報酬”的規定並不明確,應該根據成果轉化法的規定給予獎勵或報酬。

田紅旗委員表示,專利服務體系是打通創新鏈與産業鏈之間傳導機制的重要支撐,是創新鏈與産業鏈無縫銜接的“黏合劑”。但整體來看,我國專利服務業的發展環境還有待加強,建議在第48條的基礎上,加上“引導和鼓勵專利服務業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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