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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2018-12-30 08:0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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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2019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建議會議的議程是: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審查201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