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廣州過期藥物可優惠置換 防止亂丟棄

2018-12-31 16:55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廣州12月31日電(記者 荊淮僑)今後,廣州花都居民通過投保創新型藥品置換責任保險,在藥品過期後一個月內可以到合作藥店享受優惠置換服務。保費由政府、藥企等多方聯合負擔,置換服務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回收的過期藥品將交由具有資質的回收中心進行無害化處理。

近日,廣州市花都區創新型藥品置換保險示範店正式授牌。相關險企與藥店合作,由藥店與當地居民簽訂藥品置換服務合同,為居民在服務期內提供過期藥品優惠置換服務,以此探索解決過期藥品回收難、過期藥品亂丟亂棄引起的環境污染問題。

中國人保財險公司責任保險事業部副總經理方曉棟介紹,以往藥品回收通常由政府或者企業花費大量人力物力來進行專項推動,人保財險開發了“創新型藥品置換責任保險”,將回收主體變為保險公司和第三方合作機構,讓過期藥品回收變得簡單高效,減少了回收成本。

據介紹,個人可在合作藥店現場購藥時現場投保。目前花都居民暫不需要個人付費,保費由政府、藥企等多方聯合負擔。可置換的藥品要求是非處方藥和處方藥,醫療用品和保健品不含在內。購買時藥品的剩餘有效期應達到6個月以上,在藥品過期後一個月內可以到合作藥店享受優惠置換服務。

當地居民表示,過去處理過期藥品通常是直接投入垃圾箱,現在可以拿回藥店重新置換,相當於拿到一盒新藥的代金券,更實惠也更環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