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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國資基金不得控股幫扶企業

2019-01-11 16:5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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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1月11日電(記者 李鵬)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要求國資平臺成立3支民營上市公司發展支持基金,並原則上不得控股幫扶企業,不改變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

意見要求河南省農業綜合開發公司、中原資産管理公司和河南資産管理公司3家省級國資平臺要分別設立民營上市公司發展支持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依法合規、一企一策原則,以股權或債權方式支持發展前景良好的民營上市公司圍繞主業並購重組、做優做強,原則上不控股幫扶企業,不改變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

同時,意見要求,河南各市、縣也要在對困難企業進行精準甄別界定的基礎上,統籌採取設立幫扶基金、引進戰略投資、協調新增融資、降低融資成本等措施,對關鍵重點民營企業進行必要的財務救助,幫助企業脫危解困。

此外,在統籌全省金融幫扶信貸資源“開源”方面,意見要求在不良貸款率較高的省轄市組織開展不良貸款清收盤活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行為,力爭全年為金融機構盤活、化解不良資産500億元以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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