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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收養讓更多孤兒重獲家庭溫暖

2019-01-27 07:19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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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國共有孤兒34.3萬人,其中社會散居孤兒27.5萬人,兒童福利機構內集中養育孤兒6.8萬人。”1月25日,民政部在京召開2019年第一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王金華在會上表示,收養已經成為孤棄兒童養育安置的重要途徑,一定要讓更多的兒童重獲父母的溫暖,回歸家庭的生活。

收養的傳統習慣已發生改變

“收養是變更身份關係的重要民事法律行為,涉及對兒童的撫養、教育及財産繼承等一系列民事關係。為切實保障收養關係人合法權益,我國制定了收養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了嚴格的收養登記制度。根據這些法律法規規定,只有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才能成立。”王金華介紹。

據民政部統計,2014年至2018年5年間,全國共辦理收養登記97819例。其中,中國公民收養85581例,佔全部收養登記的87.5%;外國人收養12238例,佔全部收養登記的12.5%,其中外國人收養殘疾兒童11468名,佔涉外收養的95%。

“過去,由於我們很多家庭只希望收養健康兒童,且年齡越小越好,所以很難找到合適的收養兒童。隨著社會保障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顯著提高,父母遺棄兒童現象已大幅減少,兒童福利機構內符合國內家庭收養意願的兒童也越來越少。”王金華説。

王金華表示,目前國內收養正呈現出一個新的發展態勢:越來越多的國內家庭開始收養輕度殘疾兒童或病癒康復的孤棄兒童,“我們希望這樣的家庭能夠越來越多,從而幫助更多的孤棄兒童特別是經過康復手術之後的病殘兒童能夠儘早回歸家庭,感受家庭的溫暖”。

實現孤兒回歸家庭的美好願望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副司長倪春霞説,全國失去父母和查找不到父母的孤兒數量已降至2018年的34.3萬人,“但目前兒童福利機構養育的被遺棄兒童主體已經轉變為重病重殘兒童,比例達被遺棄兒童總數的98%”。

“福利機構裏面也有一些輕度殘疾或者已經病癒的孩子,因為收養人的信息和被收養兒童的信息不夠對稱,導致這些孩子還沒有及時被收養。為此,民政部正在研究建立全國收養信息對接平臺,在保護隱私的前提下,將可送養兒童的基本信息向有收養意願的家庭公開。”倪春霞説。

如何進一步改善孤兒生活質量?日前,民政部研究制定了《兒童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于2019年1月1日實施。《管理辦法》明確了兒童福利機構在入院篩查、戶口登記、生活照料等方面服務內容及具體要求。同時,《管理辦法》明確了兒童福利機構內部管理制度。

王金華介紹,2004年5月,民政部啟動了“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為社會福利機構中0至18周歲的具有手術適應症的殘疾孤兒進行手術矯治和康復。多年來,共幫助12.5萬名殘疾孤兒進行了手術康復,其中有2.5萬名康復兒童通過收養途徑回歸了家庭。

保障被國外家庭收養兒童的權益

近年來,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健康低齡兒童基本上為國內家庭所收養,涉外收養兒童大多是難以在國內實現收養的殘疾兒童。

倪春霞表示,我國收養工作始終嚴格堅持先國內後國外,只有在難以實現國內收養的情況下,才考慮對兒童進行涉外收養。

“2011年至2018年,民政部安排1700余萬元,資助了2400多名中國涉外送養兒童來華尋根。2018年年底,民政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外國收養家庭到兒童福利機構尋根回訪接待工作的通知》。《通知》放寬了可接受回訪接待申請的權限。比如省級民政部門可以直接接受被收養兒童及外國收養人、尋根回訪組織機構提出的回訪接待申請,也可以明確由市級民政部門直接接受回訪接待申請。”倪春霞説。

如何保障被國外家庭收養兒童的權益?倪春霞介紹,我國在涉外收養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強化了對兒童福利機構報送的擬涉外送養兒童材料和國外收養組織報送的收養家庭資料的審核,將國外家庭收養後評估報告從兩年提交三次調整到五年提交六次,對我國涉外送養兒童成長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從收養後跟蹤和反饋的情況看,絕大多數被收養兒童能很快適應新的生活環境,為他們茁壯成長和走向社會打下良好基礎。”(記者 任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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