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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為省屬國企非主業投資“設限” 原則上不超過10%

2019-01-28 08: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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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月28日電(記者 袁軍寶)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山東省省屬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提出,省屬企業年度投資計劃應遵循投資原則,與財務預算相銜接,非主業投資佔年度投資計劃總額比重原則上不超過10%。

山東省提出,省國資委按照以管資本為主的原則,以引導投資方向、規範決策程序、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為重點,對企業投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履行出資人職責。包括研究和引導省屬國有資本投資方向,對企業主業進行確認,支持企業依據發展戰略規劃、圍繞主業進行投資等。

企業投資應當符合企業功能定位、發展戰略規劃及投資管理制度,堅持聚焦主業,嚴控非主業、産能嚴重過剩行業、高風險業務和低端低效産業投資。

在事中管理方面,山東省提出,初步設計概算超過可研估算20%(含)以上或投資額超過原概算20%(含)以上的,應當按照規定重新履行決策程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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