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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按50%頂格減徵

2019-01-31 10:05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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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中央減稅降費精神,切實降低實體經濟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我省財稅部門實施了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政策執行期為3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減稅降費是今年國家積極財政政策“加力提效”的主要內容之一。1月17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明確授權省級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及宏觀調控需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月29日,我省財稅部門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經省政府同意,聯合下發了《甘肅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於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明確按照最大稅額幅度50%減徵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六稅兩費”。同時,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六稅兩費”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減徵50%的優惠政策。

我省出臺的減徵“六稅兩費”政策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受益廣。全省97.1%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優惠政策。二是力度大。我省在國家授權的減稅幅度內,按50%的最高限確定了減稅幅度,最大限度降低小微企業實際稅負,釋放了最大的政策紅利。三是易操作。對6項地方稅種和2項附加直接給予50%的減免幅度,標準清晰,簡明易行,操作性強,容易理解,增強了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確定性和便捷度。四是實施早。1月29日,省財政廳和省稅務局聯合下發通知,在西部省份中屬於較早的省份之一。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做到貫徹政策不含糊、減免稅收不遲緩、落實政策不折扣,確保廣大小微企業實打實享受到減稅降費的政策紅利。(記者 杜雪琴)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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