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天津高新區設專項資金助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

2019-02-08 10:55 來源: 天津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記者日前從天津濱海高新區中小企業融資政策發佈會上獲悉,高新區將設立專項資金,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根據《天津濱海高新區關於進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的若干措施》,濱海高新區管委會將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發展專項資金”,自2019年起,連續兩年,每年安排不低於2000萬元,以政策兌現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進行補貼。補貼對象為在天津濱海高新區工商註冊、稅務登記、生産經營,且成立滿一個會計年度以上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和中小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補貼方式包括股權融資、定向增發獎勵等直接融資支持,貸款貼息、擔保補貼、融資租賃、保理補貼等間接融資支持以及融資服務支持。

直接融資支持方面,對成功引入專業股權投資機構500萬元(含)以上股權融資的企業,給予股權融資額2%的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通過定向增發成功獲得500萬元(含)以上直接融資的企業,給予融資總額0.5%的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40萬元。

間接融資支持方面,支持企業通過商業銀行等第三方金融機構進行一年期及以下短期貸款,給予貸款總額1%的貼息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通過合法成立的擔保公司進行擔保(貸款擔保、銀行承兌匯票擔保、保函擔保、委託貸款等)取得融資的企業,每年給予擔保放款額1%,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擔保補貼。對於通過融資租賃、保理方式融資成功的企業,給予當年融資總額1%的補貼,補貼金額累計不超過30萬元。

融資服務支持方面,對通過註冊在高新區的市級及以上第三方公共服務平臺(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産業集聚區、孵化器、眾創空間)獲得200萬元(含)以上融資支持的企業,按照企業實際支付給第三方公共服務平臺的融資仲介服務費的50%進行補貼,單筆項目補貼不超過5萬元,每家企業每年獲得的補貼累計不超過10萬元。(記者 胡萌偉 張璐)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