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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2019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的通知

2019-02-09 11:27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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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的通知
交辦法函〔2019〕1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2019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9年1月30日

2019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要點

2019年交通運輸法制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繼續深入推進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推動建設完備的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高效的交通運輸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交通運輸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交通運輸法治保障體系,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為開啟交通強國建設新征程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一、加快完善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

(一)適時對部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予以調整完善。根據《交通強國建設綱要》,調整完善部《關於完善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的實施意見》確定的立法項目及實施步驟,更好服務於交通強國戰略。

(二)圍繞中央決策部署,積極推進行業重點法律、行政法規立法進程。制定並實施《交通運輸部2019年立法計劃》,以“一法兩條例”為重點,推動制修訂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農村公路條例、海上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海商法、民用航空法、鐵路法、道路運輸條例等立法進程。

(三)加快一批重點領域規章制修訂工作。根據部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安排,制修訂一批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等領域急需的部門規章。持之以恒落實“放管服”要求,圍繞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證照分離”改革、安全發展新要求等方面工作,做好相關規章制修訂工作。

(四)加強法治工作研究。加強交通運輸立法、執法和法制工作的研究。組織開展綜合交通運輸法規體系、收費公路、道路運輸等重要管理制度、海商法後評估等課題研究工作,為重點法律、行政法規重要制度的確立提供理論支撐。加強立法國際交流與合作。

二、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抓好“放管服”整體工作落實和督查工作。做好新一批取消下放壓減審批事項工作;做好已取消下放事項的修法落地工作,深化“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清理涉企證照和證明事項。

(二)做好雙隨機抽查等監管工作。及時整理“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做法和經驗,研究修訂交通運輸部關於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快構建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重點監管為補充、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三)做好各項便民服務工作。指導推進交通運輸“證照分離”改革,細化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做好相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立改廢工作,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無實際意義的證明事項,研究設立部行政審批服務窗口。運行好部行政許可網上辦理平臺。

(四)做好清理規範行政處罰、行政檢查工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講話精神,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清理規範交通運輸領域各類處罰檢查和涉企收費工作。

三、深入推進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一)指導地方完成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按照《關於深化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指導推動地方如期完成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加強對地方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跟蹤、評估。

(二)研究制定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相關配套標準和制度。配合財政部調整完善關於統一執法服裝等相關保障政策,配合中央編辦制定併發布《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

(三)印發《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進一步規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行為,提高基層執法水平。

(四)推進交通運輸基層執法“四基四化”建設。研究出臺“四基四化”建設(基層執法隊伍職業化建設、基層執法站所標準化建設、基礎管理制度規範化建設、基層執法工作信息化建設)相關配套標準,推進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信息子系統建設。

四、強化對交通運輸行政權力制約監督

(一)開展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評價。根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規定 》《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評價暫行辦法》規定,將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納入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評價內容,按照“自評為主、抽評為輔”原則,以評促建,推動法治政府部門建設。

(二)加強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核。堅持應審必審原則,嚴格依法對部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核。

(三)嚴格依法辦理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依法開展行政復議工作,規範操作流程。做好行政應訴工作,提升行政訴訟勝訴率,建立行政復議與訴訟報告分析、研判、通報制度。召開行政復議與應訴片區座談會,發佈指導案例,加強對地方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的指導。

(四)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作用。選聘法律顧問,健全法律顧問管理和公職律師及運行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團隊作用,為部行政決策、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提供參考意見和有效支撐。

五、開展交通運輸法治宣傳教育培訓

(一)完善普法清單。根據清單統籌行業普法工作,完成年度普法任務。根據“七五普法”中期檢查結果,創新法治宣傳的方式方法,深入開展“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和以案釋法工作。

(二)加強對領導幹部、公務員、執法人員法治培訓。繼續辦好交通運輸系統領導幹部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專題培訓班和法制處長專題培訓班;指導系統開展“送法到基層”法治培訓,努力提高基層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執法水平。

(三)落實法治工作的經費保障。確保2019年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全面有效推進。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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