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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贛小微企業按50%稅額減徵8種稅費

2019-02-12 09:44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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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記者從省稅務局獲悉,我省印發《關於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照中央授權的最大減免幅度實施我省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政策,充分釋放減稅紅利。

《通知》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我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8種稅費。

按照規定,我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此優惠政策。《通知》要求,各級財稅部門切實承擔起抓落實的主體責任,確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讓納稅人和繳費人充分享受減稅降費的政策紅利。(記者 遊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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