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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再取消49項辦事證明

2019-02-14 08:15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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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再取消49項辦事證明
已分4批累計取消253項,精簡比例達81%

復員轉業、回國等申請回京入戶所需提供的戶口登出證明、獨生子女父母領取獎勵要交的生育情況證明、高校畢業生申請學費和國家助學金貸款代償時提交的就業和在崗信息證明……即日起,這些證明被取消了。記者從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獲悉,本市持續深化減證便民改革,再取消49項證明事項,其中超一半事項將通過系統內部信息或數據核查、企業徵信系統查檢等方式完成辦理。此次減證後,本市證明事項僅剩61項。

22個事項改為系統核查

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煩擾企業群眾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等,2016年以來,本市持續推進“減證便民”工作,分批次清理市級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索要的涉及企業群眾辦事創業的各類證明。

此次主要取消了21項本市設定的企業群眾創業辦事證明事項,涉及進京落戶、子女入學、企業設立、困難救助、醫療保障等民生領域各方面。還有28項依國務院部門文件取消的證明事項,其中24項係首次由本市向國務院提出清理建議,經國務院同意後在全國統一清理。

“有3項證明直接取消,今後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即可辦理。”該負責人介紹,比如,原來申請認定北京工藝美術大師和民間工藝大師時,需提交的所在單位開具的“藝齡證明”被直接取消,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

27個事項由“群眾來回跑”變“政府辦”“信息跑”。其中,22項改為通過系統內部信息或數據核查的方式辦理。比如原來復員轉業、回國、失蹤登出後尋回、由外省市監管場所釋放、解除勞動教養的原本市戶籍人員,申請回京入戶時,需提交的原登出戶口派出所開具的戶口登出證明,現在由辦理部門內部核查即可。原來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親屬,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時,需提交的派出所及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供養親屬關係證明及供養親屬經濟狀況證明(被供養親屬屬於孤寡老人、孤兒的,需補充提交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孤寡老人、孤兒證明),今後通過社保系統查檢或內部調查核實即可辦理。

“還有5項改為通過企業徵信系統查檢辦理。”該負責人舉例,原來企業申請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時,需提交海關、稅務、國家外匯管理等部門開具的無走私證明、無偷逃稅證明、無逃套匯證明,今後這些證明取消,改為通過全國企業徵信系統查檢辦理。

9項證明被“承諾”替代

有9項證明取消後,可以用“承諾+監管”的方式替代。

比如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或再婚的獨生子女(初育雙、多胞胎)父母,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初育雙、多胞胎夫婦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申請書),以及原來獨生子女父母申請領取相關獎勵、扶助事項時,都需提交的檔案存放單位、居(村)委會開具的生育(含收養)情況證明,此次均被取消,改為通過“申請人個人承諾+部門抽查核實”的方式辦理。

取消的49項證明中,有10項是憑藉現有證件、憑證完全可以證明的,申請人不必重復開具。“比如,原來軍休幹部隨軍家屬、遺屬,申請享受醫療、生活補助時,需提交戶籍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保所開具的申請人的醫保、收入證明,今後這些證明取消,改為依據申請人提交現有的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即可辦理。”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今年清理水電氣熱等證明

本批49項證明取消後,本市市級部門和事業單位已分4批、累計取消證明達253項,精簡比例達81%。相關部門和單位將抓緊修訂文件規定,調整事項辦理流程和辦事指南,完善信息共享機制,落實相關改革措施。

“截至目前,本市機關和事業單位要求開具的涉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證明事項僅剩61項。”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其中包括國家法律法規、國務院文件、國務院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設定、本市實施的47項,本市地方性法規設定、可保留的1項,本市市級部門文件設定、需要暫時保留的13項。

據悉,2019年,本市在清理政府設定的證明事項的基礎上,將進一步擴大清理範圍,清理涉及水電氣熱、涉法涉訴等領域的證明事項。

該負責人表示,今後,要堅決杜絕隨意向申請人索要證明的現象。對於保留證明事項,將逐項統一證明名稱、主管部門、開具單位和辦事指南等,以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凡沒有納入本市保留目錄的證明,任何部門和單位一律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記者 任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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