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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2019-02-19 17: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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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2月19日電(記者 劉詩豪)記者從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海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于近日印發,明確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範圍、責任主體、索賠主體和損害賠償解決途徑等。

根據方案,海南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作為加快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重要內容。將重點按照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原則,體現環境資源生態功能價值,促使賠償義務人對受損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生態環境損害無法修復的,實施貨幣賠償,用於替代修復。

在賠償適用範圍方面,方案明確了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6類適用範圍。同時指出,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做到應賠盡賠。

根據方案要求,海南將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實踐。2019年年底前,海南省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農業農村、林業等相關部門將根據職責分工,開展生態環境損害案件的索賠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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