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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維特:大灣區規劃綱要涉澳門工作約300項 經濟財政範疇已有序推開

2019-02-21 07: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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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澳門2月20日電(記者 郭鑫)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20日表示,對於剛出臺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及澳門要進行的相關工作約有300項,當中經濟財政司範疇的約佔70項,不論是經濟財政司及轄下跨部門要進行的工作,或是需特區政府跨司共同做好的工作,均已有序推開。

梁維特當天出席公開活動前對媒體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澳門進一步推動産業適度多元的重要機遇,澳門要抓好時機,肩負起時代交予澳門的歷史擔當,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除了已經開展的實際工作外,梁維特認為,澳門要更好地參與大灣區建設,可集中抓住以下幾點展開工作:

首先是全局優勢。即粵、港、澳三地在大灣區發展規劃中,要各自發揮哪些功能,以助大灣區整個大局産生新的發展優勢,而大灣區的發展又能對國家整體發展大局增加優勢。

第二是融合創新。大灣區需通過合作加以融合,而粵、港、澳三地在制度和法律上存在差異,因此要以行政創新的理念,對有關差異予以處理,才能産生真正的融合;在思維、行動、行政、法律、業務及産業上,都應有所創新。

第三是普惠民生。大灣區建設不只屬於各地政府之間的關係,也不僅有利於企業拓寬發展空間,更需要的是普惠民生,令居民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正如規劃綱要提出,大灣區要共建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

第四是優質發展。梁維特認為,澳門參與大灣區建設,並非只追求數量上的增長,更要優質發展,産業結構、行政效率、市民生活質素等都要有質的提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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